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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
作者:招生就业指导处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1930

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

 

 

一、鼓励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一)职业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对企业新录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职工取得规定证书后,企业可申领550-3500/人次培训补贴。

3.申领流程:培训结束后由企业或学员个人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向办班审核部门提交申请,也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891

 

(二)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申领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资料;(2)人社部门对企业(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核和公示;(3)公示期满、无异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银行账户。

3.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746-8446001

 

(三)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内容:1)补贴对象范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2)认定就业见习单位。企业正常合法经营,能够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个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且吸纳见习人员数量不超过同期单位社保参保人数的30%,为就业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认定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后经评估,认定期内见习制定完善、管理良好、且接受见习人数较多的单位,经估评合格可继续认定。

2.补贴标准: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3.申领流程: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4.经办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2847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1.政策内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2.补贴标准:每招用一人不超过1500元。

3.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746-8440061

 

(五)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1.政策内容: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含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贷款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奖补支持的东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其中,LPR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

3.申领流程:1)借款企业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人社部门对借款企业进行资格审核;(3)担保机构对借款企业创业项目进行贷前调查,组织开展创业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确认后,办理贷款担保手续;(4)经办银行办理放款事宜,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及时发放贷款。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601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个人

 

(一)职业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涉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补贴标准:根据相关政策,可领取550-3500/人次职业培训补贴。

3.申领流程:可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或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取得相应证书的,可由个人或委托培训机构向办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申请补贴。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891

 

(二)创业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对涉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类别创业培训课程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

2.补贴标准: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200/人次,后续服务补贴 800/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人次;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500/人次(其中12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乡村领雁创业培训2400/人次(其中13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线上培训与管理,800元用于创业实践指导咨询服务)。

3.申领流程:1)培训机构组织完成学员报名、初审、面试筛选等工作,并在系统提交开班申请及相关资料。(2)人社部门对培训班进行资格审核、师资调配,并做好培训过程中的监管工作。(3)培训机构按技术标准实施培训,提交结业考评成绩。(4)人社部门结合督班情况等对培训成绩进行复核,并对考核合格学员颁发《创业培训证书》。(5)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并提交资料。(6)人社部门对补贴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本地人社官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本级财政审核、发放创业培训补贴。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891

 

(三)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按照个人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申领流程:1向社会保险缴费地所在社区(村)或人社一体化平台申报,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2)社区(村)完成资料录入和调查,提交至街道(乡镇)进行确认,再由街道(乡镇)提交至人社部门审核;(3)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审核和公示;(4)公示期满、无异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3.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746-8446001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1.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标准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补贴标准:1500/

3.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孤儿、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017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等11类自主创业人员。

2.贷款标准:个人、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30万元、3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奖补支持的东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 、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 、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250BPs。其中,LPR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

3.申领流程:1)借款人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人社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核;(3)担保机构对借款人创业项目进行贷前调查,组织开展创业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确认后,办理贷款担保手续;(4)经办银行办理放款事宜,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及时发放贷款。

4.经办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601

 

(六)获奖人员优待

1.政策内容: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2.联系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咨询电话:0746-8323805

 

(七)职称评定优待

1.政策内容:对在永就业创业的大专(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绿色通道支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学历、档案、所有制、初任职数等限制,最大限度畅通职称评定渠道。

2.联系部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咨询电话:0746-8323746

 

 

 

 

 

 

 

 

 

 

 

三、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一)实名制就业服务

1.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服务内容:运用线上平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开展实名登记,强化跟踪回访,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提供“1311”精准服务,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3.申请条件:进行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联系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0746-8440017

 

(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

1.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及残疾毕业生。

2.服务内容: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

3.联系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746-8440017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

1.服务对象:永州户籍或在永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把人事档案存放到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费托管。

2.联系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746-8323670

 

(四)青年求职加油站

1.服务内容:在永高校、中职院校及青年群体集中的区域设立15个青年求职加油站,送岗位送服务上门,提供一揽子就业创业服务。

2.联系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746-8442847

 

乐业小站

1.服务内容:建设100个以上乐业小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招聘、职业培训、权益保障等“全链条”“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

3.联系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746-8440017

 

)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信息发布

1.服务内容:对所有劳动者发布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工种、等级、开班时间、地点和创业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课程介绍等信息。

2.联系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746-8440891

 

四、“永就业”平台介绍

永就业平台202011日正式上线,以服务便捷化、业务标准化、应用智能化为定位,以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覆盖全市、优质高效为目标,运行4年多来,已形成了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自助一体机终端服务、大数据分析系统、现场招聘系统七位一体的多维立体信息化服务格局,开启一网通达、优质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通过建立数据交互接口,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岗位信息(含零工岗位信息)向省级集中归集,统一发布,切实提高社会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精准助力更加充分的、更高质量就业。

主要应用范围:求职招聘。开展春风行动” “职引未来系列高效毕业生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主题招聘活动和直播带岗,每月15号、28号定期举办智能招聘会,视频号、抖音号推出企业云宣讲、人社课堂、就业超市、永就业永前行等就业服务栏目。智能匹配。系统大数据智能匹配,动态向招聘企业推荐人才,向求职者推荐适岗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线上经办。平台设置求职招聘、就业政策、见习申请、档案管理等十六大功能模块,开设就业创业政策专区、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青年见习专区、零工服务专区等专类服务版块,线上经办快捷高效。

目前,平台设计水平、活跃程度、服务质量、招聘效果在省内同类线上平台中名列前茅,国家、省、市调研稳就业工作期间,对永就业平台运行效能均予以肯定推介。

永就业平台全免费供企业和求职者使用。

咨询热线:0746-822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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